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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龙泉市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编辑:柳菁 发布时间: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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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龙泉市定向招生(招聘)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18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并与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龙泉市户籍考生。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招生院校

层次

  

名额

学制

选考科目

(至少一门,仅供参考)

学习费用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本科

临床医学

15

5

物理、化学、生物

实行学习费用补助政策

中医学

5

5

化学、生物、历史

丽水学院

本科

临床医学

20

5

物理、化学、生物

专科

临床医学

10

3

物理、化学、生物

本科

护理

5

4

不 限

浙江中医药大学

本科

预防医学

1

5

化学、生物、物理

湖州师范

学院

本科

临床医学

5

5

化学、物理、生物

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龙泉市人民医院、龙泉市中医医院为备案制编制。

 

三、招录方式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龙泉市为单位实施定向培养招生(招聘)。2018年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专科各专业分数线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626-27日,具体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2、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3、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通讯工具要随时保持畅通,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第一时间联系考生,组织体检并及时告知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考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如不能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合格考生,依次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定向培养生,在龙泉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最终录取结果,由招生院校抄送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考生签订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

四、学习费用

经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按院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财政按每人2.6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经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院校相关规定缴纳。财政按以下标准补助: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专业每人4.6万元,护理专业每人3.5万元。对部分专业学费超出补助标准的,按龙泉市政府相关规定再给予额外补助对报考定向培养生的中医、护理紧缺专业达到我市本科分数线前60名、前61-120名及121名后的,另外再按龙泉市政府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定向培养生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财政补助按在校期间20%、毕业后40%、完成规培后40%比例发放,在校期间补助按比例每年发放到位。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转专业,一般不得为就读高一级学历而延期学业。

     五、就业与待遇

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方式,本科或专科学制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后即回龙泉市。根据定向生培养学校成绩、实习表现等从高到低的原则优先选择分配单位。名额分配及单位见下表:

 

层次

专业

分配名额

分配单位

本科

临床医学

25

龙泉市人民医院

10

龙泉市中医院

5

乡镇(社区)中心卫生院

中医学

2

龙泉市人民医院

2

龙泉市中医院

1

乡镇(社区)中心卫生院

本科

护理

4

龙泉市人民医院

1

龙泉市中医院

预防医学

1

分配在县级医疗单位

专科

临床医学

10

乡镇医疗卫生单位

 

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定向培养生分配后按要求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3年、专科2年)。定向培养生在规培合格后算起在龙泉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期限不少于5年。

定向培养生若出现不能如期取得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不满服务年限提出解除聘用等不能履行服务义务应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按协议执行)。

六、其他事项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咨询电话: 0578-7262763

 

 

                                               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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