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
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往来文电,承担或参与起草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2.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3.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供参考建议。
4.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丽水市政府以及本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7.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组织、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
活动安排。
9.负责全市政府外事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及报送工作,为市政府
领导决策服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12.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金融工作及企业上市工作。
1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5.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负责市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
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参与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参与市政府涉法事务的处理,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4.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和处理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指导各单位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5.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龙泉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各单位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统计工作。
6.负责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的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和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各单位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7.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统计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年检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应诉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指令;起草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贯彻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对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规政策进行督促检查。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以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规划和城市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3.牵头制定《龙泉市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人员防护行动。
4.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督促检查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
5.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重点防护目标和审报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险抢修方案,并落实防护措施。
6.指导各相关部门、重点镇、社区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工作。负责通信、防化防疫、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治安、运输等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演)练和管理;指导重点镇的民防应急救援队和社区民防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训练和管理。
7.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防空通信网、防空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防空警报的试鸣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综合数据库建设。
8.负责组织人民防空自建(公用)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审批、质量监督和管理;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和报废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平战功能转换;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9.负责全市人防(民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落实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并纳入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会同国防教育部门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城镇学校学生的人防(民防)知识和技能教育;指导、协调市级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人员防护、避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和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有关应急主管部门做好管理人员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人防(民防)干部、志愿者及群众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全市人防(民防)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11.负责市人防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为市委、市政府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指导防空专业队伍、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社区民防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平时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
12.战时根据上级决定,颁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指示,适时开设防空指挥所,对全市人民防空实施有效指挥。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
防空办公室)设 14个职能科室。秘书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信息科、调研科、外事科、人事行政科、应急综合协调科(应急预案管理科与其合署)、金融科(上市科与其合署)、政策法规科、复议应诉科、行政调解指导中心(行政执法监督科与其合署)、人防业务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民防科牌子)、通信工程管理科。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编制 37名,其中:主任 1名(兼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9名(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1名,经济合作办主任 1名),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1名,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1名;股级职数 1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 6名。下属4个事业单位,合计编制12名。
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5〕15号),设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龙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龙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其合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市民防局牌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和人民防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2205.88万元。
(二)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220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5.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整合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
(三)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2205.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77.88万元,项目支出928万元。
(四)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5.8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了307.33万元,主要是行政复议局成立,需要添置办公设备等新增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52.17万元,占8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2万元,占7.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89万元,占4.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2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92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9.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五)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0万元,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18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同系统工作人员来龙调研考察等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3.社会化租车费3.85万元。主要是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没有用车,补充单位用车。
(七)关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没有安排。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2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办公系统经费预算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泉市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账面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涉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