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7个工作机构。
(一)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1、负责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2、负责常委会综合性文件、报告及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3、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工作及机要保密、图书资料管理工作;4、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编印市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常委会会议纪要、常委会会刊、人大简报及人大宣传工作;5、协调并协同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查等活动;6、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体对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书;7、负责常委会机关行政事务、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和车辆管理、对外联络、来宾接待、后勤服务和机要工作;8、负责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联系服务工作;9、检查了解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件的办理情况,负责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市的执行情况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制方面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常委会报告;2、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法律方面的议案并提出报告;3、负责提出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意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撰写法制方面专项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及评议等活动的计划并落实具体的工作;4、负责审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和决定;5、负责办理监督司法、行政执法的具体的日常工作,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6、负责上级人大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工作;7、负责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范围内同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草案;8、负责相关的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9、接待处理与本工委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0、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1、检查《代表法》和《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本市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2、承办市本级人大代表的出缺补选、增选和罢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3、负责落实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交办、检查、督办工作;4、具体安排和组织市本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评议等活动,接待处理代表来信来访工作,并向代表通报反馈情况;5、负责市本级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和各代表联络站的联系指导工作;6、负责代表和选举任免工作方面的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及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7、协助承办上一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出缺补选、增选的具体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与本工委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工作;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9、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检查了解有关财经方面法律法规在本市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财经方面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和办理情况;2、办理监督、检查计划、财政及相关部门工作的日常具体工作;3、负责向主任会议提出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草案,拟订财经方面专项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的计划,并落实具体工作;4、负责上级人大相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工作;5、负责财经方面相关的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及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财经工委职责开展调查研究;6、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市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方面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贯彻执行和办理工作;2、办理监督、检查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工作的日常具体工作,拟订相关的专项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的计划,并落实具体工作;3、负责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草案,负责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等方面相关文件、报告、材料的起草和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围绕本工委职责,开展调查研究;4、负责上级人大与本工委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征集和反馈工作;5、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1、配合省人大做好与农业、农村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2、办理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质询案的具体的工作;3、审查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农业农村工委有关的行政规章和决定,对其中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4、做好常委会农业农村方面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查的有关工作;5、在常委会领导下做好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和监督;6、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重要的课题的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1、配合省人大做好与城建、资源、环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2、办理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质询案的具体的工作;3、审查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城建与环资工委有关的行政规章和决定,对其中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4、做好常委会城建资源环境方面的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查的有关工作;5、在常委会领导下做好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和监督;6、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重要的课题的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8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5.22万元,占总收入84.1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4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83.3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7.14万元,占总收入 0.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42.48万元,占总收入15.87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736.6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46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5.0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27 万元,项目支出195.3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0.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748.09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7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万元,占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2万元,占5.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01.6万元,2016年决算为3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调离本单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6年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代会会议各项支出有所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5万元,2016年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 14万元,2016年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日常业务开展费用有所缩减。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万元,2016年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2.7万元,2016年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过程中经济科目有所调整,本科目减少,其他经济科目有所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5.4万元,2016年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0.2万元,2016年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有所变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9万元,2016年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7.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当期无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9.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县有关部门来龙泉开展公务活动的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来龙考察学习人数有所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672人次,共 9.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所有车辆移交到了租车平台,接受统一派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各类费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大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 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用。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