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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临时救助实施情况统计表(1-3季度)

索引号:00265628-1-04-2017-8019 生成时间:2017-12-08 发布机构:龙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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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临时救助实施情况统计表(1-3季度)
填报单位:龙泉市民政局填写人及联系电话:柳升(13957058325)
地区救助对象情况救助资金情况救助水平政府转介
慈善救助
合计救助按属地分类按对象分类合计
救助
发放
资金
实物
折价
户均救助人均救助
本地户籍非本地
户籍
低保特困人员其他
单位户数人次户数人次户数人次户数人次户数人次户数人次万元万元万元元/户元/人万元
龙泉市(一季度)68018386701811102721056725284451243114.03112.51.531676620
龙泉市(二季度)1102298310892945133832889232357422056182.53180.71.831656612
龙泉市(三季度)157243021558426214404661276374010692986260.35258.22.151595590102
填表说明:
1.“临时救助对象”不包括在救助管理机构获得救助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2.救助对象中的合计救助=本地户籍+非本地户籍=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其他;
3.救助资金中的合计救助=发放资金+实物折价,不包含为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发放的季节性、一次性补贴及物品;
4.户均/人均救助=合计救助金额除以救助户数/人次;
5.转介及慈善指公益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用于政府转介的临时救助对象的资金总额,如无或不掌握情况可不填;
6.所有数据均填写“1-本季度累计”情况,由设区市民政局相关处室汇总各县市区情况,于每季度当月10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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