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龙泉市政府网!今天是:
     天气预报: 今天傍晚到夜里多云转阴有阵雨或雷雨;明天阴有阵雨或雷雨;后天阴有小雨。明天早晨最低气温13℃;明天白天最高气温23℃。森林火险等级4级,各地要控制野外用火,加强山林防火工作。龙泉市气象台14日16时发布。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

《龙泉市进一步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656097-02-2018-5010 生成时间:2018-06-07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我市制定下发的《龙泉市进一步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1832)(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推进电子商务建设是我省“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更好地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打破传统产业发展格局,增强电子商务发展新动力。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对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电子商务将掀起新一轮发展热潮。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依据

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丽水市委、市政府于2015729日印发了《关于促进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发〔201523号),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共青团丽水市委于201676日印发了《关于丽水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6187号)。龙泉市政府于20167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85号)。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萌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互联网发展也带来许多新的挑战。着眼于今后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发展需要,部分电商政策需要纳入扶持政策中,现需对《关于进一步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85号)文件进行修改。

 

    三、《实施意见》施行日期

    《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使用帮助   |    隐私保护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322200  浙ICP备13024068号
技术支持:浙江红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IE8,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 33118102000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