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5月14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元建林;电话:7769728,传真:7218830,邮箱:115686749@QQ.com。
附件: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