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1月31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龙泉市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办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忠超,联系电话:7750651,传真号码:0578-7750926。
附件:龙泉市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
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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